纏繞結構B型管(克拉管)施工工藝
一、溝槽開挖
1.開槽寬度:溝槽槽底凈寬度,應為管外徑加600mm,以便人工在槽底作業為宜;相比其它管材可減少20%,且無需打斜壁,可大量減低勞動強度。
2.開挖深度:距離管頂不得小于700mm,開挖深度不得大于6米。
二、基礎處理
1.管道基礎設計應采用墊層基礎,對一般土質基底只需鋪一層砂墊層,其厚度為100mm,對軟土地基,槽底又處在地下水位以下時,宜墊一層砂石,其厚度不小于150mm,碎石粒徑為5mm-40mm,上層再鋪砂墊層(中、粗砂),厚度不小于50mm,墊層總厚度不小于200mm。
2.當溝槽內有積水時,應盡快將積水處理干凈,防止漏電。




三、管道吊裝
管道安裝一般均采用人工安裝。安裝時,由人工抬管道兩段傳給槽底施工人員。明開槽,槽深大于3m或管徑大于400mmm的管道,可用非金屬繩索溜管,使管道平穩地放在溝槽管位上。嚴禁用金屬繩索勾住兩端管口或將管道自槽邊翻滾拋入槽中?;旌喜刍蛑尾?,因支撐的影響,宜采用從槽的一端集中下管,在槽底將管道運至安裝位置進行安裝。

四、管道連接
連接步驟:
先對插口處插入一定長度進行定位;
定位之后,先將承口插入到插口處2-3cm進行預熱一定的時間;
預熱完成之后進行加熱,同時用接力工具,一邊加熱一邊頂承口底部,再進行加熱一定的時間;務必以冒料大小和速度作為焊接質量評判依據,可適當調整電流和時間確保電熔焊接效果。(焊接參數可參考附表);
采用漲緊器進行進行緊固,防止管材插口與承口之間間隙較大時影響焊接效果;
冷卻15-30分鐘。
五、管溝回填
1.管道基礎必須鋪設一層厚度為100-200mm的中粗砂,基礎必須平整,無堅硬物體。
2.地下水位較高時必須采用有效的排水措施,將水位降至槽底以下。
3.承插口連接時插口插入的方向應與水流方向一致。
六、安裝規范
1.克拉管應敷設在原狀土地基或經開槽處理后密實的地基上,在車行道上其覆土深度不小于700mm;
2.當管道穿越鐵路、高速公路及障礙建筑物時,應設置鋼筋混凝土、剛、鑄鐵管等材料制作的保護套管,套管內徑應大于克拉管外徑300mm以上,管道與套管之間處空間用填料填塞;
3.溝槽槽底凈寬度,應為管外徑加600mm,以便人工在槽底作業為宜;
4.管材下管前,必須按產品標準逐節進行外觀檢驗,不符合產品標準者,嚴禁下管敷設。
5.雨季施工,應盡可能縮短開槽長度,做到成槽快,回填快并做好防泡槽的措施,一旦發生泡槽,應將誰排除,把受泡的軟化土層清楚,換填砂石料或中粗砂,做好基礎處理。
6.管道基礎設計應采用墊層基礎,對一般土質基底只鋪一層墊沙層,寬度為100mm,對軟土地基,槽底又處在地下水位時,宜墊一層砂石,其厚度不小于150mm,碎石粒徑為5mm-40mm,上層再鋪砂石層,厚度不小于50mm,墊層總厚度不小于200mm。
7.應根據管徑大小、溝槽和施工機具裝備情況,確定用人工或機械將管材放入溝槽。下管時應采用可靠的吊具,平穩下溝,不得與溝壁、溝底激烈碰撞。吊裝時應有二個支撐吊點,嚴禁穿心吊
8. 管道安裝一般均采用人工安裝。安裝時,由人工抬管道兩段傳給槽底施工人員。明開槽,槽深大于3m或管徑大于400mmm的管道,可用非金屬繩索溜管,使管道平穩地放在溝槽管位上。嚴禁用金屬繩索勾住兩端管口或將管道自槽邊翻滾拋入槽中?;旌喜刍蛑尾?,因支撐的影響,宜采用從槽的一端集中下管,在槽底將管道運至安裝位置進行安裝。
9. 承插口管安裝應將插口順水流方向,承口逆水方向,由下游向上游依次安裝。
10.承插式密封圈連接宜在環境溫度較高時進行,插口端不得插到承口底部,應留出不小于lOmm的伸縮空隙。在插入前,應在插口端外壁做出插入深度標記。插入完畢后,插入長度和承插口圓周間空縫應均勻,并保持連接管道軸線平直。
11.砂墊層—DN300以下100mm,DN710以下150mm;素土---用素土或粗砂沿管壁兩側。對稱分 層回填并人工務實,每層回填0.15-0.2m為宜,管頂以上0.5m范圍內,宜回填粗砂土或接近最佳含水量的素土;回填土---管頂0.7m以上可用機械回填, 并可用碾壓機壓實,但需從管線兩側同時碾壓。
12. 地下水位較高時必須采用有效的排水措施,將水位降至槽底以下。
13. 管道基礎必須鋪設一層厚度為100-200mm的中粗砂,基礎必須平整,無堅硬物體。
14.連接時,管道應力求平直,軸線偏轉不宜大于2°。
15.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回填,防止管道豎向變形,變形率不得超過3%。
16.在地下水位高于開挖溝槽槽底高程的地區,地下水位應降至槽底最低點以下。管道在敷設、回填的全部過程中,槽底不得積水或受凍,必須在工程不受地下水影響,基礎達到強度和管道達到抗浮要求時方可停止降低地下水。
17.當作為管道交叉倒虹管使用時,其工作壓力除應符合管材的產品標準外,還應小于0.05MPa,且不宜用于穿越河道的倒虹管。
18.槽底不得受水浸泡,若采用人工降水,應待地下水位穩定降至溝槽底以下時方可開挖。
19. 管材下管前,必須按產品標準逐節進行外觀檢驗,不符合產品標準者,嚴禁下管敷設。
20.應根據管徑大小、溝槽和施工機具裝備情況,確定用人工或機械將管材放入溝槽,下管時應采用可靠的吊具,平穩下溝,不得與溝壁、溝底激烈碰撞。吊裝時應有兩個支撐吊點,嚴禁穿心吊。
21.管材連接時必須對連接部位、密封件、套筒等配件清理干凈,不得附有土和其他雜質、機械連接用的鋼制套筒、法蘭、螺栓等金屬制品,應根據現場土質并參照相應的標準采取防腐措施。
22. 管道敷設后,因意外造成的管壁局部損壞,當局部損壞的孔徑不大于60mm或環向、縱向裂縫不超過管周長的1/2時,可采用焊槍進行修補。當局部損壞超過以上范圍時,應切除破損管段,采取換管或砌筑檢查井、連接井等措施。
23. 雨季施工時應采取防止管材上浮的措施。當管道安裝完畢尚未覆土而遭到水泡時,應進行管中心和管底高程的復測和外觀檢測,如發現位移、漂浮、拔口等現象,應及時返工處理。
24. 管道敷設后應立即進行溝槽回填。在密閉性檢驗前,除接頭部位可外露外,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的回填高度不宜小于0.5m;密閉性檢驗合格后,應及時回填其余部分。
25. 溝槽回填應從管道、檢查井等構筑物兩側同時對稱進行,并確保管道和構筑物不產生位移。必要時宜采取臨時限位措施,防止上浮。
26.從管底基礎至管頂以上的0.5m范圍內,必須采用人工回填,嚴禁用機械推土回填。
27. 管頂0.5m以上溝槽采用機械回填時應從管軸線兩側同時均勻進行,并務實、碾壓。
七、纏繞結構B型管施工焊接參數
八、纏繞結構B型管產品